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摻混肥料又稱、BB肥、干混肥料,含氮、磷、鉀三種營養元素中任何兩種或三種的化肥,是以單元肥料或復合肥料為原料,通過簡單的機械混合制成,在混合過程中無顯著化學反應。摻混肥料的生產技術簡單,在美國,摻混操作和施肥操作盡可能在同一天進行,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考慮產品的貯存性能。在不少國家中,摻混肥料還需包裝和貯存一段時間,因而產品的貯存性能十分重要。所有的原料都應該是干燥的、顆粒均勻、且強度高,以防產品在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吸水、結塊和顆粒分離。
2008年4月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了摻混肥料(BB肥)的國家標準GB 21633-2008(以下簡稱“新標準”),該標準將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是部分條文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實施后,企業生產的摻混肥料(BB肥)內在質量和產品標識都要執行新標準,而不能再執行復混肥料(復合肥料)國家標準GB 15063-2001。筆者在此向讀者介紹新標準的幾個要點。
一、標準的適用范圍
新標準適用于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標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顆粒狀肥料;適用于用干混法摻入顆粒氮肥(如大顆粒尿素)、顆粒磷肥(如磷銨)和顆粒鉀肥中的一種或多種顆粒的復混肥料。新標準不適用于在復混肥料中僅干混有有機顆粒、生物制劑顆粒、中微量元素顆粒中的一種或多種顆粒的產品。
二、養分指標不區分高中低濃度
與復混肥料國家標準按總養分含量分高、中、低濃度不同,新標準只有一個指標:總養分不低于35.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含量和粒度(2.00mm~4.00mm)的指標分別為:不低于60%、不高于2.0%和不低于70%。
三、中微量元素方面有新突破
2001年在修訂復混肥料(復合肥料)國家標準時,國家同時發布了GB 15063-2001《復混肥料(復合肥料)》與GB 18382-2001《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為了杜絕當時部分企業將中量、微量元素計入總養分等利用標識誤導消費者的現象,標準明確規定: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裝容器和質量證明書上標明。但是考慮中微量元素也是農作物不可缺少的養分,在標準中預留了“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除外”的接口。近年來,全國測土配方施肥的推廣力度不斷加大,調整氮磷鉀配比的同時有針對性地增施中量、微量元素變得越來越重要。2006年,農業部發布農業行業標準NY/T 1112-2006《配方肥料》,開始對鐵、錳、銅、鋅、硼和鉬微量元素“開禁”。該標準規定:鐵、錳、銅、鋅、硼含量不低于0.2%和鉬含量不低于 0.01%可以在包裝標識中標明,但不得計入總養分。而此次發布的新標準規定,單一中量元素不低于2.0%、單一微量元素不低于0.02%可以在包裝標識中標明,但不得計入總養分。中量、微量元素的檢測方法目前按GB/T 19203-2003、GB/T 14540-2003標準執行。
四、采樣方案更科學合理
摻混肥料(BB肥)在儲運過程中,不同密度的物料顆粒容易分層,會造成包裝內養分分布不均勻。按復混肥料國家標準規定的采樣方案,容易出現養分檢測結果與實際偏差較大的情況。新標準針對摻混肥料的產品特點規定了較為科學合理的采樣方案:使用專用的內外雙層的、可旋轉關閉內槽的采樣探子;依次從包裝四角處采樣;總樣品量不少于4公斤;樣品須用格槽式縮分器縮分。
五、標識新規定
按新標準要求,產品名稱只能使用“摻混肥料”或“摻混肥料(BB肥)”。氯離子含量大于3%的須明確標注中文“含氯”,不可以用“氯”、“含Cl”或“Cl”代替。并且標“含氯” 不得同時標稱硫酸鉀(型)、硝酸鉀(型)、硫基等容易導致用戶誤認為產品不含氯的字樣。加入硝銨原料的摻混肥料應在包裝正面標注硝銨質量分數,并在標識中標注安全注意事項。
六、增加了噸袋包裝規格
BB肥的英文是Bulk blending fertilizer,意思是散裝摻混肥料。BB肥在國外大多是現混現用、短途散裝運輸,但在中國目前基本上沒有散裝肥料。新標準將1000公斤的噸袋包裝列入凈含量的規格,這主要是考慮中國種植業在一些地區已經開始集約化,對散裝或噸袋裝的肥料會有一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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